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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期食品餵失智老人 只罰10萬

  • 2011-06-10
  • 中國時報
  • 【林金池、甘嘉雯/連線報導】
  •  ▲中和區員山老人長照中心被檢舉以逾期食品供院民食用,下午時間有不少親人前去探視。(陳志源攝)  ▲中和區員山老人長照中心被檢舉以逾期食品供院民食用,下午時間有不少親人前去探視。(陳志源攝)

     

     

         新北市中和區員山老人長照中心涉嫌以從桃園龜山一家超商過期食品,熟煮後餵食失智老人,引發社會譁然。超商員工事發後腹委曲地說:「我想說是做好事,根本不知道對方竟會拿過期麵包給人吃。」

         員山老人長照中心離職員工向新北市府檢舉,負責人將過期食品煮熟餵食給失智老人,新北市府聯合稽查小組昨天前往稽查,在冰箱發現三大袋麵包、御飯糰與沾滿菜汁的白飯,都是過期商品。

         負責人郭蔣金鳳澄清,這些是超商友人贈送,暫時冰存冰箱內,煮熟作為六隻流浪狗的食物,絕無餵食失智老人。社會局表示,一旦查證業者餵食失智長者過期食物,將依法裁處十萬元。

         流出過期食品的是位於桃園縣龜山鄉忠義路的OK便利商店店員滿腹委屈說,「過期麵包下架後拿到店外餵流浪狗,常照中心負責人妹妹看到,跟我要麵包說要去餵狗,我好心送給她,就那麼一次竟變成這樣…。」

         超商店員表示,到期食品依程序就是下架,然後當廢棄物丟掉。七日半夜架上麵包到期,他將麵包下架準備當垃圾打包丟掉,看到店外有流浪狗,拿了幾塊餵狗。正巧常照中心負責人的妹妹來,看到他還有剩的麵包就跟他要,還說是要拿去別的地方餵狗。

         店員說,常照中心負責人妹妹與他老婆是同學,她也是自己的保險業務員,一時的好心連帶傷害到自己,連公司形象都受到影響,他感到很抱歉。

         新北市社會局老人科人員說,民國八十五年稽查某老人安養中心,也曾發現業者餵食老人過期食品,此後即未發現類似案件。一旦發現屬實,除依法裁罰,也將把這家安養中心列為重點查察名單。全案已移交給桃園縣衛生局查處,一旦屬實,可依法裁罰三到十五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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